心動時分 第三輯

心動時分 第三輯之三十四:請問教授,單親家庭該如何教育下一代?

2019.10.04更新

問:

請問教授,單親家庭該如何教育下一代?

 

 

答:

由我來談單親家庭是最貼切不過了,這二十二年來我對社會投注所有的心神和毅力,這個志業就是我的伴侶、我的精神支柱,而廣大聽眾與我同親的支持,讓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單親。一個單純的單親家庭並不可悲,就怕形為雙親而實為單親,也就是名義上同住在一個房屋內,感受父母相致的照顧,殊不知父母雙方早已成為貌合神離的狀態,只不過為了顧全子女的感受,勉為其難地在一起,好讓孩子的內心充填一種虛幻的幸福,以免在同儕中因比較而自卑。

 

生命本來就沒有十全十美,但透過某種缺陷將會讓我們領悟到「無缺不成美」的境界,尤其是本身經歷失婚階程又跨過這個門檻的人,對婚姻反而會產生一種清新感,不會將單親當成一世姻緣的悲哀,如此,單親身份不但不會帶來負面效應,還會形成一種正面影響。家庭型態的單、雙親定義以及家人之間的親密感,是建立在一份自然、無私的感受,而不是胡亂硬填塞,只為了讓孩子覺得有父母真好的表相。真正好的父母親要寬宏大量、視野遠大,對於子女時時關心、耳提面命,讓他們不會學得壞習慣,而且能在身教言教的全方位教育中學習成長,用心剖白自己生命的過程,進而感受真正的幸福。在這種環境中成長的孩子,將會浸潤在更多的知識領域中,習得待人處世的正確態度。

 

孩子的責任感來自於好的家教,孩子思想的走向與態度,是為人長輩者在每個角色扮演中隨時都要注意的責任,灣俚語說:「牛欄內凶牛母一大堆,雞仔鳥仔打得沒半隻。」這種打罵的教育方式,在一般所謂健全的家庭中司空見慣,然而,好的父母教育孩子時不用粗手粗腳的方式,遣字用詞也無須太嚴厲,如此孩子犯錯時自然會感到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即代表他有尊嚴。孩子尊嚴的建立,不是在學校獨自面對眾多學童,手中拿著家庭聯絡簿的那一刻起,而是在父母的影響下不斷地成形。我的孩子從開始讀書的階段,即經歷父母分居、戶口各據一方的過程,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自卑,因為我在這個家庭裡身兼數職,扮演著父親、女人、老闆、兄長及朋友的角色,我不斷的變換各種角色,並對這些工作樂此而不疲。

 

我並不認為白首偕老才是美滿婚姻的標準,或者夫婦都在的家庭才算健全,因為如果你身旁的另一半老像重考生般跟不上你,兩人的相處模式非但無法契合,連對子女的教育也各持己見,那麼孩子該何所適從呢?!我絕非引射父母健在的家庭不好,重點是夫妻二人的心神要合而為一,才稱得上實質的雙親家庭。教育小孩本無單雙親之分,因為靈魂是中性的,人也只是附著在陽、陰性分野的軀體裡,就此看來,單親男人也可以同時兼顧女性的工作,讓孩子感到很正常,不至於有所缺憾,同樣的,一個女性也可以同時挑起父親的尊嚴,帶給孩子不同的觀感與智慧。如此,單親家庭無疑的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的意境,就怕雙親心神不一、貌合神離,甚至心中互存著齷齪與不順,反而為家庭帶來種種禍害。這種家庭會讓孩子看盡負面形象,因為父母雙方無法完整的溝通,不但不能帶給孩子安全的舒適感,還會讓他們對那一顆隨時會爆炸的定時炸彈提心吊膽、憂心不已!這種壓力會如影隨形的跟著孩子成長。

 

我有一個朋友在公職單位工作,從來不看電視也不看報紙,全靠同事傳遞給他新的知識和訊息,他通常都分秒不差的準時下班,薪水也全交給太太處理,是老婆時常掛在嘴邊的好先生,直到有一天,他的手機費用超出平時的數十倍,這下老婆才發覺事有蹊蹺。查證結果是先生打給出差認識的大陸妹,而且他們早已因情投意合而生下一子,最後夫妻倆只好分居了,他們唯一的兒子當然也不能諒解父親。上述例子中的三個人其實都有錯,最大的錯誤就是那個兒子,一個二十五、六歲的孩子沒有氣父親、母親的道理,他不該用氣來面對這件事,理應明智的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,並成為雙方溝通的橋樑,而不是意氣用事的選擇一方。

 

一般父母在離異時經常犯一個錯誤,就是讓孩子在毫無選擇權的情況下,偏頗的接受一切關懷;父母親對於孩子的愛應是永不減少與停止的,夫妻緣份的終止不等於幸福的終止,緣份是夫妻間的問題,但關心孩子則是雙方心神上最重要的課題,這之間無所謂特別的造化,只有應該具備的責任。當孩子的一樣要有責任,當父母任何一方因第三者進入而可能產生家庭分裂時,身為子女的可能會無所適從,不曉得要同情哪一方,但這無關乎同情,為人子女者只有發揮過去所沒有的智慧,幫忙解開父母的迷惑,並細心關懷,減低他們因此事件而受到的傷害。

 

有道謂:「智慧不開,地獄不關。」這裡的地獄指得就是我們那份想不開的痛苦,它會隨時讓我們深陷其中無法脫胎換骨。地獄之所以每天箝制著我們,是因為我們太看重世俗面,卻沒有提昇智慧。對我個人來說,這一生走至今日唯一的遺憾就是離開了我的婚姻,但一路走來我並沒有因為這個遺憾而沮喪,反倒轉而調整自己的心智,創發出「心海羅盤」,並藉此向世界觀瞻邁進,不斷的感受人與人之間的結合,乃是心神意境的連結,而非肉體表象的結合。

 

所以,選擇結婚對象亦無須將家庭背景列為條件,因為姻緣並不是父母親可以主導的,孩子選擇配偶的對象與時空,會因為不同的年紀而有不同的選擇,而其智慧也會因此相對成長; 倘若我們詢問一些早婚者的婚姻狀況,他們通常會認為如果能夠重新選擇,那麼他們現在所選定的對象一定與當初選的不一樣。我們對於婚姻不應設有任何先入為主的門檻,結婚只是依民法規定必須取得合法的結婚手續,但就兩個人情投意合的緊密交往過程遠遠超過夫妻關係,只差在手續的有無罷了。對於我們只需擔心它的結合是否成熟,否則往後所走的段姻緣路途可能會是一片坎坷,父母親對於子女的婚姻必須多關照,讓他們了解現階段所走的每一個寸步如果不夠成熟,就必須多份擔當。相對的,一樁婚姻如果少了父母親的祝福絕對不會圓滿,此時就必須等到成熟時再做決斷,這和彼此是否門當戶對絕不相干,為人父母者理應要有這樣的認知與智慧。